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奥巴马再促国会通过海洋法公约 自觉理亏意在中国南海

发布时间:2016-06-04 07:32:13

【环球时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孙卫赤 环球时报记者 曲翔宇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陈欣】当地时间2日,美国总统奥巴马在位于科罗拉多州的美国空军学院发表演讲,敦促国会通过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。法新社称,奥巴马发表这番演讲着眼点在中国。白宫认为,若国会不批准海洋法会削弱美国对“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主张”。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郁志荣3日接受《环球时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美国基于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提出所谓海洋权利主张,鼓吹航行自由,但该国却是非缔约国,严重缺乏依据。奥巴马日渐感到理亏,因此呼吁国会尽快批准公约。  

据美国国防部网站报道,奥巴马2日在美国空军学院表示:“如果我们真的担忧中国在南海的行动,参议院就应该通过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,来强化我们的立场。”奥巴马说,军方领导人也一直在敦促此事,参议院应该履行职责帮助美国推进在世界的主导地位,而不是削弱它。他强调,缔结国际条约能主导很多事情,根据条约成立的北约组织就“确保了我们的安全”。

奥巴马还在演讲中说,世界仍存在严重的威胁,包括恐怖主义、俄罗斯、南海争议、朝鲜核问题,这些都在“考验我们建立的国际秩序……所有国家的主权都应受到尊重,所有国家都应按照同样的规则行事”。

法新社2日评论称,奥巴马提出要国会通过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,其着眼点就是中国。在他的任期里,中美围绕南海问题在外交和军事方面的关系日趋紧张。美国军舰此前已多次在南海进行“航行自由”行动。英国《每日邮报》称,奥巴马的呼吁正值敏感时刻——南海仲裁案的结果将很快公布。

这已不是奥巴马第一次催促国会通过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。据报道,2014年5月,奥巴马在西点军校演讲时表示,如果美国国会议员批准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,将有助于减缓南海问题所引发的紧张局势,“美国自己置身于适用其他所有人的规范之外,让美国在推动有关各方找到解决争端方法的时候更加困难”。奥巴马表示,尽管美国高层军事官员一再说,海洋法公约有助于提升国家安全,但国会参议院却拒绝批准这个公约,这让美国很难敦促中国根据公约解决海上纠纷——这种做法不是领导,而是撤退。

“德国之声”说,美国参议院几次审议无果而终后,2012年5月,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再度把批约一事提上议程,但由于反对势力强大,国会迄今未将批约一事提交表决。

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郁志荣3日对《环球时报》记者表示,奥巴马政府已不是第一次“在有需要时”要求国会通过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。希拉里任美国国务卿期间,美国政府挑起南海争端后不久就公开呼吁美国签署公约,当时未被国会接受。

郁志荣表示,1982年公约问世以来,美国国会一直拒绝批准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,除有海洋霸权思维外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认同现行公约有关国际海底制度等具体条款。总的分歧在于,美国是海洋强国,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强大的海军,更偏好自由竞争的市场理念,不希望国际海洋制度对其海洋活动构成限制。1982年,时任美国总统里根驳回公约时指出了它的若干缺陷。其中最主要是国际海底管理局不经美国同意有权修改条约,此外美国还担心外国竞争对手根据公约把美国或美国公司推上法庭。

郁志荣认为,如今,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,美国在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上的分歧更多是在细节条款及具体执行的层面,美国国会批准公约的条件可以说基本具备。现行公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专属经济区制度,尽管美国不是缔约国,但在公开声明和文件中一直表示明确支持。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对美国这样一个拥有漫长海岸线、夹在两大洋之间的大国来说,有利无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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